居间费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,是建筑行业财务群和老板圈里被问得最多的问题。有人以为“有票就能扣”,有人干脆不敢付,也有人硬着头皮把居间费包装成咨询费。
01 先搞清楚:居间费在税务上到底算什么
一句话人话:居间费就是中介撮合生意的报酬——你付给居间人,居间人帮你促成工程项目、分包合作、材料采购、设备租赁这些交易。
它不是什么:它不是回扣、不是返利,不是给甲方经办人的好处费,也不是给本公司员工的分成。这些要么不能扣,要么按别的税目处理。
在税法上,企业支付的居间费通常按“手续费及佣金支出”处理,适用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29号)。建筑企业属于“其他企业”,执行5%的扣除限额。
02 能不能扣?先过这五道关卡
居间费能不能税前扣除,不是“有票就行”,而是五个条件同时满足:
第一关:真实发生、与生产经营有关。居间服务真实存在、确实促成了业务。没有真实业务、纯粹走账套票的,已经不是“能不能扣”的问题,而是虚开发票的问题。
第二关:对象合规。支付对象必须是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,且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、代理人和代表人。给甲方经办人的好处费、给自家业务员的提成,都不能按居间费处理。
第三关:签了合同。企业应与中介方签订代办协议或居间服务合同,写清服务内容、报酬标准和支付条件。这也是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基本要求。
第四关:有合规凭证。对方是公司,要取得发票;对方是自然人,一般要由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;属于小额零星业务的(自2026年1月1日起,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为每次(日)销售额1000元,小额零星标准同步执行),可凭收款凭证和内部凭证税前扣除。凭证须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。
第五关:转账支付。除委托个人代理外,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税前扣除。也就是说:付给公司必须走对公转账;付给个人虽然政策未绝对禁止现金,实务中强烈建议转账留痕。
最后一道红线:5%限额。按与中介方所签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%计算可扣除限额,超过部分不得扣除,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。
03 一个案例算给你看
举例:一家钢结构公司承接了一项800万元的工程,居间人促成后按约定收取居间费48万元(相当于合同金额的6%)。
企业所得税这边:可扣除限额=800万元×5%=40万元。48万元里有4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,超出的8万元不得扣除,汇算清缴时在A105000《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》第23行“佣金和手续费支出”做纳税调增。
个人所得税这边:居间人是自然人,公司支付时属于劳务报酬所得,需代扣代缴。以本案例48万元计算:收入额=48万元×(1-20%)=38.4万元,超过5万元部分适用预扣率40%、速算扣除数7000元,预扣个税=38.4万×40%-0.7万≈14.66万元;居间人年度汇算清缴时并入综合所得,多退少补。
增值税这边:自然人代开发票按小规模纳税人处理,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,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%征收,另涉及附加税费等,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执行口径为准。
这个案例只能说明计算机制,不能代表所有情形。每家公司的合同条款、支付节点、发票类型不同,实际处理以合同约定和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。
04 证据链八件套:缺一件,汇算清缴就可能被调增
依据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),企业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,并将合同协议、支出依据、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。落到居间费上,最完整的证据链是这八件:
? 居间服务合同/协议:写清服务内容、促成目标、报酬比例、支付条件和双方身份
? 居间成果证明:促成的工程合同、中标通知书、分包或采购协议等
? 服务过程留痕:邮件、微信沟通记录、会议纪要,以及居间人提供的项目信息和考察安排
? 合规发票:对方公司开具的“经纪代理服务·居间费”发票,或自然人代开发票
? 付款凭证:银行转账回单,备注写明“居间费”,公对公或公对个人
? 完税凭证: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或申报记录
? 内部审批单:付款申请单、合同评审记录、费用报销单等
? 居间费台账:逐笔登记对象、合同金额、报酬、发票号、付款日期
一句话总结:证据链的价值是证明“业务是真的、报酬是合理的”,而不是凑一堆纸。八件里最容易被忽略的,是服务过程留痕和台账。
05 三个最容易踩的坑
坑一:有发票≠能扣除。发票只是凭证之一。无真实业务、虚构居间的,发票不仅不能帮你扣除,还会带来虚开发票风险。
坑二:把居间费包装成“咨询费”“服务费”绕开5%限额。税务稽查看的是合同实质,换品名换不了业务性质,一旦被认定虚假申报,面临补税、滞纳金和罚款。
坑三:现金支付、私户走账。对单位现金支付的居间费不得税前扣除;用个人账户付居间费,等于把证据链的“资金流”直接掐断,还可能牵连出隐匿收入等问题。
06 常见问题解答
Q1 超过5%的部分怎么办?
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,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。建筑企业作为一般企业,超过部分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(保险企业18%限额及结转规则另有规定,与建筑行业无关)。
Q2 居间人没开发票能扣吗?
小额零星(自2026年1月1日起,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为每次(日)销售额1000元,即单次1000元以内)可凭收款凭证和内部凭证税前扣除,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支出项目和金额,同一日多次支付按日合并判断、不得拆分规避;其他情况需要发票,且须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,逾期未取得的不得扣除。
Q3 现金付给个人居间人能扣吗?
政策原文是“除委托个人代理外,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”,即委托个人代理未绝对禁止现金。但实务强烈建议对公转账,否则证据链薄弱,稽查风险高。
Q4 付给本公司员工的“居间费”能按佣金扣除吗?
不能。付给员工的钱属于工资薪金,应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个税,不能按29号文的佣金规则处理,否则对象不合规。
Q5 大额居间费(比如几百万)能一次扣除吗?
同样受5%限额约束,超限部分不得扣除。实务上建议按合同节点分次支付、分年确认,并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口径。
Q6 个人居间费的个税谁来交?
由支付方(公司)代扣代缴,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,预扣率20%~40%;居间人年度汇算清缴时并入综合所得,多退少补。
所以,“居间费能不能税前扣除”的答案,从来不是简单的“能”或“不能”,而是“你能不能证明它真实发生、合规支付”。
记住四条线:真实业务、合规凭证、转账支付、5%限额。证据链八件套,缺一件,汇算清缴就可能被调增。
各地执行口径会有差异。大额、跨期、涉及自然人的居间安排,建议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或咨询专业税务人员;政策如有更新,以最新规定为准。